郡治
四川郡郡治相縣(今安徽淮北相山區境內),在郡域的中間位置,西漢更名沛郡後郡治未變。這是文獻很清晰而確鑿的記載。“相縣,故宋地。秦始皇二十三年,以為泗水郡。”而且主流文獻皆載為相縣。但是因為清代人綴補唐人李吉甫的《元和郡縣誌》沛縣條下註:“本秦舊縣,泗水郡理於此”。
轄區
從漢代沛郡的幅員來看,秦代四川郡所轄區域涉及到括今天蘇北的徐州、宿遷、豐縣、沛縣、以及安徽北部、河南東南部的部分地區。漢高祖五年從四川郡中劃撥徐州以及周邊區域為韓信封邑楚國(都下邳),以楚國下轄四川郡,其實名稱應為故名。儘管這樣,漢代的沛郡仍“戶四十萬九千七十九,口二百三萬四百八十。縣三十七(《漢書·地理志·沛郡》”可見秦代的四川郡幅員之遼闊。
考證
“四川郡”在簡文中出現了兩次:
編號為0706號的簡文曰:“綰請許而令郡有罪罰當戍者,泰原署四川郡,東郡、叄川、穎川署江胡郡,南陽、河內署九江郡。”
編號為0194號簡文雖已糟朽得看不太清楚,但根據上下文推斷,也同樣有“泰原署四川郡”的字樣。
四川作為郡名,曾出現在秦封泥和印信之中,《考古與文物》1998年2期曾刊登過“四川太守”的封泥,後又在《考古學報》2001年第4期上刊登過“四川水丞”封泥,周曉陸曾在《秦封泥集》中考訂曰:
《史記·高祖本紀》:“項氏起吳,秦泗川監平,將兵圍豐三日,……引兵之薛,泗川守壯敗於薛。走至戚,沛公左司馬得泗川守壯。”《集解》:“文穎曰:泗川,今沛郡也,高祖更名沛。”《漢書·高帝紀》略同。《史記·絳侯周勃世家》:“籍已死,因東定楚地泗川、東海郡。”案泗水郡秦本為四川郡。……後因字形相近訛川為水。……四川郡之得名,或因其境內有淮、沂、濉、泗四水之故,後則因有泗水為作泗水郡。
王輝先生也曾考訂曰:《漢書·地理志》:“沛郡”,班固自註:“故秦泗水郡,高帝更名。”《漢書補註》王先謙曰:“《睢水注》:始皇二十三年置”。周曉陸以為:“泗水郡本為四川郡,此司馬遷作《史記》時尚明,後訛川為水,當在褚少孫補作之時,班固作《漢書》時沿其誤。”說甚是。
辛德勇先生曾評述曰:周氏所論並舉述有“四川輕車”秦印相證,後來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在對西安相家巷進行系統考古發掘時,還出土有秦“四川水丞”封泥,而《續漢書·郡國志》亦載沛國本“泗川郡”,《初學記》述秦三十六郡,“泅水”乃作“四水”,各自都還保留一部分本來的面貌,故應據周氏所說,改泗水為四川郡。
按,嶽麓書院藏秦簡的記載,不僅印證了上述“四川太守”、“四川水丞”、“四川輕車”等封泥、印信的可信度,也證實了秦代確有“四川郡”,後來文獻記載中的“泅水郡”乃是“四川郡”的訛寫變化而來,它與現在的四川省完全是兩個不同時代的地域概念。